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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歲的何老太太臨終前在病床上受洗為基督徒,安眠時用基督教的方式處置懲罰,卻引發娘家強烈否決,並揚言若不改用佛道教方式,辭別是那一天不准出殯。經過調和,第二天遂將家中的請安檯(靈堂)掃數撤換掉,改用傳統客家禮俗打點。 很多人因為沒有寫遺言而讓子孫為分配財產而對簿公堂,或因為不領會法令而以毛病的方式立遺言或計劃財產,造成家族的紛爭,即早預立遺言以法律的保障角度妥帖安排擔當事宜,就會減少多膠葛産生。所謂「預立遺囑」是指生前對財產預先以書面為分派及處置懲罰,但必需比及立遺囑人過世後,該遺言才會產生分派的效率;「財產信託」則是生前即將財產以契約體例,信託予特定之人,使該特定之人完全依照信託契約之商定而為該信託財產的地方分、收益,並使該好處歸於信託人之本身或所指定之人之謂。 【故事一】何老太太的故事 摘自傳愛家信/彭月枝 何老太太的兒子回憶起不識字的母親,客歲曾試著交接後事,要他寫下來,但何先生忌談後事,乃至錯失良機,造成告辭式以後還有麻煩的遺產分派問題要處置。若當初何師長教師順勢協助母親寫好遺囑,就能夠免卻後面很多的麻煩。
假如料想到自己百年以後,親人子孫可能會因為遺產而生膠葛時,最後避免的方式,就是預立遺言或是財產信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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